债权申报时,能否以公司名称代替申报人姓名?

不能以公司名称代替申报人姓名。依据《公司法》等,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债务关系,但申报需按个人或企业实际身份进行。错误申报可能导致债权无法确认,影响权益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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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申报应使用真实姓名或企业名称。如为个人债权,使用个人姓名;如为企业债权,则使用企业全称。选择依据债权实际归属决定,确保申报准确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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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按实际身份申报。个人债权用姓名,企业债权用公司名。具体操作:1.确认债权归属,是个人还是企业;2.根据归属选择正确的申报名称;3.提交申报时核对信息,确保无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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